Caterpillar 力求让公司的治理标准和原则保持透明。我们在这里重点叙述了我们治理标准和原则的要点内容和重大变化,以及我们关键治理决策的总体演变。
公司治理:要事集锦
- 我们的全球企业行为准则于 1974 年首次出版,最后修订于 2010 年,为每一位员工的诚实守信和道德行为树立了较高的标准。
- 1999 年,Caterpillar 董事会制定并公布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准则,其中包括建立一个除主席以外完全独立的董事会,以及一个完全独立的薪酬委员会。
- 在 1999 年蓝带委员会发表有关审计委员会效力的报告之前,Caterpillar 已经执行其多项建议,包括建立一个完全独立的审计委员会,聘请财务专家担任主席。
- 1993 年,Caterpillar 董事会为每个委员会都制定了书面章程,但最近通过的沙宾法案(Sarbanes-Oxley Act)才使该章程真正具有强制性。
- 1992 年,Caterpillar 董事会采用了股东秘密投票政策。
- 虽然没有法律规定,Caterpillar 针对十年前给予公司最高管理层和董事的股票期权建立了股权指导准则。Caterpillar 所有基于股权的薪酬计划均已通过股东的认可。此外,Caterpillar 从未向任何公司最高管理层提供过“黄金降落伞”(离职时获得的丰厚补偿),且从未对股票期权进行过重新定价。
- 2005 年 6 月 17 日,Caterpillar Inc. 与 Mellon Investor Services LLC. 推出了经修订和重述的第四版股东权益计划。修订后的协议将股东权益计划的终止日期从 2006 年 12 月 11 日更改为 2005 年 6 月 30 日,即将股东权益计划的原终止日期提前了将近 17 个月并确定了随后的修正条款。
- 公司政策要求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前高级经理级(或更高级别)雇员必须等待三年,才有资格应聘 Caterpillar 的某些管理级职位,并要求外部审计合作伙伴按照 2002 年沙宾法案(Sarbanes-Oxley Act)法案的要求进行轮换。